關于福田英才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人才”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7-02 14:14來源 : 區科技創新局
問:根據《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若干措施的通知》(福發﹝2019﹞4號)及《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第16條“當年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轄區的董事長、總經理或技術(團隊)負責人,給予最高30萬元的引才獎勵。獲最高獎勵的可認定為Ⅲ類福田英才。每次限報1人。”,請問具體要滿足什么條件才能滿足30萬的引才獎勵條件?
答:關于福田英才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獎勵支持獲得30萬元需達到以下條件:1、企業已納入福田區統計局;2、“規上”或“四上”企業;3、R&D研發投入達到50萬元以上(去年數額,今年具體說額待正式發文)。如有其他相關疑問,可致電82918333-2510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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