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總第十一期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公告
時間 : 2021-04-28 18:04來源 : 區委政法委
根據《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9〕5號)相關規定,結合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現將2021年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金規模
本期專項資金項目資助總預算800萬元。
二、資助方向
本期專項資金圍繞中央、省、市、區委關于市域社會治理相關工作重點和福田區委區政府、區委政法委今年重點工作內容,確定具體資助范圍:
(一)心理健康領域。為空巢、喪偶、未成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及信訪人員提供心理咨詢、情緒疏導等心理健康服務;對來深建設者、企業在職員工、醫護人員、家庭主婦等工作和生活壓力易感群體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參與區級-街道-社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依托區級、街道、社區以及學校、醫療機構等心理服務平臺,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二)矯治安幫領域。為社區矯正對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糾正、安置幫扶等專業服務,幫助其消除心理困擾,重塑家庭關系,修正行為模式,恢復社會功能,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和工作。
(三)糾紛調處領域。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強化契約意識,重點對物業糾紛、醫療衛生、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環境保護、城市更新、家庭糾紛、婚戀情感、銀行保險等領域矛盾糾紛進行調解,使雙方當事人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和解,消除糾紛。
(四)法律援助領域。對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的經濟困難公民、特殊案件當事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群眾、來深建設者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開展個案輔導、案件回訪、轉介服務、信息交流、數據統計等工作。
(五)預防金融詐騙領域。針對互聯網金融詐騙、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引發的社會問題,開展防范金融詐騙宣傳活動,培養居民正確的金融價值觀、投資觀,提高金融詐騙行為識別能力、維權意識和抵制能力。營造金融行業誠信、自律、規范的經營氛圍,促進金融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六)社區治理領域。開展社區鄰里糾紛調解和信訪矛盾化解。發揮第三方優勢,創新物業管理服務模式。參與社區群防群治、聯防聯控,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協力建設平安社區。協助基層黨組織,聯系和動員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開展居民公約、村規民約、住戶守則等建設,促進來深建設者社區融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時代新風、傳統文化、科學精神,維護公序良俗。開展“信用社區”、“誠信居民”等活動。
(七)其他創新社會服務領域。以解決社會熱點問題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導向,在法律、誠信、教育、健康、就業、家庭、養老、環保等領域,提供多元化、個性化、精細化的創新性服務,提升居民幸福感、獲得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打造法治福田、平安福田。
具體項目需求可參照《2021年總第十一期項目需求目錄》(見附件6)
三、申報時間
申報受理工作時間為: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31日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
1、申報組織為福田區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地址在福田區的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
2、申報項目的主題、內容與登記證書的業務范圍一致;
3、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并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渠道保證各項制度的實施;
4、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5、有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
6、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須的設備、專業人員及相關資質;
7、能夠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帶動社會資金等資源投入或志愿者參與;
8、申報組織不存在《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9〕5號)中所列的予以限制的情形。
(二)申報項目的內容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需符合“社會性、非營利性、創新性、效益性、區域性”的要求;
2、申報項目需結合社會熱點和群眾需求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具備新穎性、迫切性、可行性,能夠解決具體社會問題。
五、申報資料
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填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見附件2);
(三)《項目預算明細表》(見附件3);
(四)《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見附件4);
(五)《申報項目承諾書》(附件5);
(六)法人登記證書掃描件;
(七)開戶許可證掃描件;
(八)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等資產財務狀況證明掃描件:
1、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組織,提供2020年審計報告;
2、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組織,未進行年審的提供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
3、成立不滿三個月的組織,提供組織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九)申報項目如需與政府部門、學校、醫院、其他社會組織等主體合作的,需提交相應的合作證明文件(如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文件等,證明文件可自擬模板;申報項目中需與其他主體合作開展的服務,至少出具不低于總指標量60%的合作證明文件);
(十)申報組織可以自主提交對其項目評審有參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如與專職工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項目備案材料、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以及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證明、已參加評估的提供評估等級證明、申請項目獲得社會資金或物質支持的有效憑證等以及其他具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申報方須加蓋公章后上傳至在線申報系統,并留存好原件,以備查驗。
六、申報流程
本期申報采取無紙化、電子化申報方式,全部申報材料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進行填報和上傳。
有意向且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請通過“福田政府在線”官方網址,下載附件1-5的模板,嚴格按照模板填寫項目信息后,需在申報時間內,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根據提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根據提示上傳其他申報材料至在線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的信息必須與上傳材料的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項
(一)專項資金用于項目資助的額度,原則上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申報金額達50萬元以上的項目(含50萬元),須提交全面、專業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由機構、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評分結果高低次序選取資助項目;
(二)對于已獲得非福田區財政性資金、基金會扶持,或者已獲得社會資金支持的社會服務項目,其實際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總投資額扣除已獲得資金后的差額;
(三)鼓勵申報組織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凡可能涉及兩個以上資金來源的項目,應在《項目申報書》相應部分注明。對于已獲得社會資金、物資支持的項目,可憑資助協議、收款憑證、物資接收憑證等有效證明給予適當加分;
(四)申報項目的資金預算科目及標準必須符合《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9〕5號)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五)專項資金對同一申報機構,針對同一目標人群,圍繞同一項目主題,設計同一項目內容,采取同一運作方式,解決同一社會問題的項目資助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
(六)針對同時申請開展同一人群、同一實施區域、解決同一問題的項目,原則上僅資助1個,根據專家評分結果高低次序選取;
(七)本期專項資金將不受理以下幾類情況的項目申報: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在兩年內存在行政處罰記錄或者在當年度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的社會組織;
2、2019年和2020年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績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社會組織;
3、已在街道、社區獲得民生微實事項目資金支持或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4、多方主體聯合申報的項目;
5、申報預算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或預算明細超出實際物價水平浮動范圍的項目;
6、經濟類、文體類和市場化培訓類項目,或培訓課程占項目內容比例達40%及以上的項目;
7、存在《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9〕5號)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社會組織。
(八)正在執行的2020年專項資金資助項目若績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該申報機構將自動失去本期項目資助資格,如本期項目已執行,應自動終止項目并全款退回本期資助款項。
八、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深圳市鼎誠技術經濟評價中心
電話:0755-82921095 蘇女士
(二)監督電話: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0755-82918333-2063 朱先生
特此公告。
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
相關附件:
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報指引(請先閱覽填報指引)
附件1:項目申報書
附件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附件3:項目預算明細表
附件4: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附件5:申報項目承諾書
附件6:2021年總第十一期項目需求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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