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鏈式通行亟待普及 文明出行不做造怒者
發(fā)布時間:2015-06-30 00:00 來源:福田政協《市民論壇》與福田區(qū)政協聯合舉辦“社區(qū)道德論壇”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林捷興
本期話題
今年5月份發(fā)生的成都女司機被暴打事件演化成公共事件,道路公共安全和路怒現象進入公眾的視野。事件發(fā)生以后,深圳交警在5月份開展了整治路怒的專項行動,嚴抓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強行違法占道行駛和不按規(guī)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如今回頭看整個事件,社會輿論更加理性。那么深圳的整治效果如何?深圳車輛與道路密度全國第一,讓深圳的司機守法文明駕駛,需要達成怎樣的共識?深圳的汽車文明能不能在全國先行一步?日前《市民論壇》走進福田區(qū)園嶺街道,與福田區(qū)政協聯合舉辦主題為“文明出行,防范路怒”的“社區(qū)道德論壇”,與市民網友共同討論路怒現象。
● 本期嘉賓
樊成瑋 深圳市人大代表、福田區(qū)政協委員、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徐 波 福田區(qū)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李 鳴 公共培訓專家、深圳市保健協會心理中心主任
武 斌 深圳市交警宣傳科警官
陳澤平 市民代表
● 主持人
劉麗華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路怒具有雙向性 造怒行為觸發(fā)情緒發(fā)泄
劉麗華: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已經過去了近兩個月,有些結論已經塵埃落定了,樊先生您對這類路怒現象怎么看?
樊成瑋:第一,從成都案件來講,路怒絕不是某些人的單向行為,發(fā)生路怒必然有產生相對人。第二,關于路怒的整治,如果不從法律上考慮,靠一時間的整治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路怒是長期存在的,只要有交通出行,路怒現象就必然存在。第三,路怒的產生有兩方面原因,一是人沒有法律意識、安全意識,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二是以自我為中心,沒有社會責任意識。
劉麗華:這次深圳交警整治的主要是路面的“造怒者”。
武斌:對,造怒者就是在路面上行駛時隨意變線、亂加塞等,也包括有些司機不按要求行駛造成其他車輛的通行困難,這樣就影響到他人的情緒。不過這時候人要想發(fā)泄情緒,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的方式,不要用不文明、不遵守交規(guī)的方式去“以怒治怒”,不然你就成了路怒者。
劉麗華:徐先生,交警從5月份開始整治到現在,您有沒有覺得這種現象好一些了?
徐波:現在感覺略有好轉,但是離老百姓的期待還有蠻大距離。路怒現象具有廣泛性,可以說無時不在,隨時都可能遇到,因為我們要出行,而且不一定是開車的才造成路怒,走路的人、騎行的人也可能造成路怒。路怒這種現象可能是發(fā)生在很多人的身上。特別是像深圳生活節(jié)奏這么快,心情不好,出去的時候稍微碰到一個,可能會發(fā)生不快。
劉麗華:有人說城市生活節(jié)奏太快,導致人容易怒起來,李先生,您從心理學的角度如何看?
李鳴:從心理學的角度,路怒的產生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壓力大,生活工作的壓力沒有得到排解,碰上造怒行為剛好是個發(fā)泄機會;第二,不良情緒的影響,比如生活感情的矛盾造成遷怒;第三,性格原因,再一個,車內狹小的空間也容易造成煩悶情緒、易怒,而且造怒者的不文明行為給人造成一種不安全感,導致由對安全的焦慮轉化為怒氣。還有一個是人的攻擊本能。
劉麗華:很多人提到,路怒每個人都會有。陳先生,您平常出現這種情況嗎?
陳澤平:我開車十來年了,在深圳這個地方工作壓力比較大,交通壓力也很大,開車經常堵,所以經常有一些不按規(guī)則行駛、加塞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我還是相對控制一下情緒,不對別人發(fā)怒。我覺得相互禮讓是杜絕路怒的很好方法,如果別人堵住你了,你主動讓路;如果你違規(guī)堵住別人了,可以搖下車窗說一下不好意思,表示歉意,這可能會減少路怒。
鼓勵舉報造怒行為 文明出行還靠自覺
武斌:對于造怒行為,大家要用正確的方法,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和乘車人的手機,將視頻上傳到深圳交警微博、微信,或者可以打83333333電話進行舉報,我們在后臺會作出及時處理。
劉麗華:我們現場做一個小實驗,對交通違法行為,會選擇舉報的市民舉一下手(現場小部分人舉手)。各位嘉賓,你們呢?
徐波:我從來沒有舉報過,也沒起過沖突,甚至別的司機發(fā)生爭吵時我還會上去勸架。
樊成瑋:我雖然是法律工作者,但還真沒有舉報過。路怒不是單向的,忍讓是對于自身來說的,但有些人表現出來的是無聊、挑釁、報復,這時候關鍵是怎么依法處理,我的看法是要用強制手段。廈門大學近期做了一個交通實驗課,在路上用文明語言勸導,效果不怎樣,后來搞了一個“我丑我橫穿”,橫穿率立馬下降。從中看出,解決交通問題可能還是要用強制性的手段,通過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來解決,比如說造怒者的行為有些涉嫌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只不過沒有導致后果而已。
李鳴:我就舉報過好幾次,比如說亂停車、闖紅燈,我就打過電話舉報。有時候坐公交車,發(fā)現公交車站臺停了好幾輛車,把大巴停靠的地方都給占領了,我就舉報。
陳澤平:我是拿得準的舉報,拿不準的就不要亂舉報。
劉麗華:其實交警特別希望市民舉報,去年深圳處罰了11萬宗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其中27%是市民舉報的,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而且經常舉報的會有獎勵,會發(fā)行車記錄儀。
樊成瑋:成都事件開始全體網民是一邊倒,后來風向轉變,法寶就是行車記錄儀,如果沒有這個東西,網友輿論和最后的法律處置結果可能完全不一樣。深圳交警歡迎市民提供舉報線索,非常開放,但就像成都事件行車記錄儀證據出來時,有交警部門提到稱能否形成證據還很難講。這里頭有困惑,主要是第一,取證來源的合法性要解決,必須是真實、沒有偽造的;第二,證據的采信問題。
武斌:我們在處理線索時有嚴格的程序。提醒大家在抓拍時,不管是用手機還是行車記錄儀,一定不要剪輯,要保留完整的視頻,注意連續(xù)性。
徐波:現在科技發(fā)達,對于容易發(fā)生路怒的路段應該做好監(jiān)控,如果不按交規(guī)行駛導致路怒現象的,可以調取證據,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武斌:現在全市各個主干道已經安裝了大量高清攝像頭,而且10月份又要再增加一批。我覺得這個不是整治路怒的根本手段,這個只是輔助,最根本的希望是大家都不要去做。
樊成瑋:非常同意。調取證據表明這個事情已經發(fā)生了,只是想證明有沒有責任,但最根本的是要使整個社會不要出現這種情況。所有的證據只能解決個案,不能解決社會現象。
全市拉鏈式交替通行指引僅16處
劉麗華:徐先生,您平常開車的時候有沒有被別人“欺負”過?
徐波:經常,比如說有時候車輛匯合到一個車道上,按道理說采取拉鏈式的,這邊一輛那邊一輛交替行駛,但往往不是這樣,我這邊讓行,那邊的車一直往前插,一串車跟著跑,我反被堵住了,有時候氣得不得了。
陳澤平:我今天來有個愿望,就想推動拉鏈式交替通行這一件事,因為經常是變道的時候容易路怒。我在香港生活了四年半,那邊交替通行執(zhí)行得非常好,兩條車道匯入一條道時,一定是左邊走一個右邊走一個。深圳治酒駕效果很好,機動車禮讓行人也做得很好,但交替通行這塊還有待推進,我專門上網查了一下,截至2014年10月31日,深圳市交替通行的標志才設了16個。
劉麗華:您的意思是要覆蓋的區(qū)域更多?
陳澤平:我覺得有三個不到位,第一,我們對拉鏈式交替通行的宣傳不到位。
武斌:拉鏈式通行我們交警一直在宣傳,包括電視上也有公益廣告,所以希望大家在經過多條道匯合的時候,一定要左右交替行駛。
陳澤平:第二,設置不到位,比如婦兒醫(yī)院這邊就沒有,拉鏈式通行時車都在排隊,經常就是一個車帶壞了頭。第三,處罰不到位,因為沒處罰所以不按規(guī)則交替行駛,如果有一個協管員專門負責,至少會好很多。
武斌:有些道路,特別是像婦兒醫(yī)院門口這樣的位置,大家會發(fā)現前面有個黃方格,黃方格是不允許停車的,按照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要處罰300元。但是處罰不是目的,主要還是靠大家自覺,拉鏈式交替通行實際上是道德范疇,我不希望非得要強制大家才去執(zhí)行。
陳澤平:但是我覺得一定要強制,不罰他不知道痛。
武斌:因為這里是婦兒醫(yī)院,大家可能急著看病。實際上這個路口每天福田大隊的民警和協管員都在時刻守著,對跨黃方格、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也及時作出了處罰。
劉麗華:網友說,在美國開車規(guī)定變道打燈必須默認三秒后才可以變,我們的法律規(guī)定得還不夠細致,另外像不打燈、別車這些其實很難取證,處罰跟得上嗎?所以他呼吁要改善大的法制環(huán)境。
樊成瑋:網上有個調查,34%的人開車時會自己找事,造怒、罵人;24%的人開車時喜歡跟人斗氣;14%的人開車時與不開車時判若兩人;只有10%的人沒有路怒癥。剛才網友提的問題,第一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不夠完善,關于機動車的交通規(guī)則里面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路怒具體的表現形式;第二,深圳有個文明行為處罰條例,里面居然也沒有找到關于交通文明行為的內容。所以整體上我們的法律是不完善的。
嘉賓建議
立法要有針對性 執(zhí)法標準要嚴格
劉麗華:現在該如何解決路怒這個問題?有網友說上駕校的時候,教練就教他變線時別打燈,打燈往往過不去,他覺得在源頭上就有問題了。
樊成瑋:培訓的時候,往往是技術性、常識性的培訓,我認為駕校培訓還應該注重安全意識和風險意識的培訓。
徐波:路怒產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除了駕駛行為習慣,還有其他原因。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從自身做起,干任何事情都心平氣和,即使碰到造怒者咱們也退一步海闊天空,把自己當成一個“弱者”,不要去和對方對抗。
陳澤平:照徐委員這么說,減少路怒的概率起碼有一半,如果大家都好強,路怒肯定越來越多。我平常的習慣是,對于變線打燈的絕對讓行,不打燈的絕對不讓。
劉麗華:網友說如果在國外,亂變線會被別人鄙視的,但國內大家都喜歡這么干,沒什么關系。還有網友說,香港司機在香港非常守交規(guī),但一到我們這邊就變樣了,他認為國內有一個讓人怒起來的環(huán)境,是不是我們的法治環(huán)境還不好,該怎么辦?
樊成瑋:的確,整個交通問題最終都會歸結到法治問題,包括立法和執(zhí)法。一是立法方面,目前很多立法針對性不強,太過抽象性、口號性,立法上寫得很好聽但解決不了問題;二是執(zhí)法標準,香港司機在這邊飛揚跋扈,原因一是我們自己制造的交通環(huán)境助長了他們的做法,二來政府執(zhí)法標準有問題,實際執(zhí)法中對港籍車有一點不同,因此很多港籍車很囂張,還有一個是標準的彈性很大,針對同一現象處罰力度不一樣。立法方面需要程序,但是執(zhí)法是可以立馬實現的,執(zhí)法標準我認為不應該有特殊變通,是什么就是什么。
劉麗華:對于道路交通的造怒行為,國外是跟保險掛鉤的,這是不是也是一條路?
武斌:應該要和保險和誠信系統(tǒng)掛鉤。
劉麗華:不文明駕駛在香港在國外會被鄙視,但在我們這邊,拉鏈式交替通行很多人根本不理會,他也不會有羞恥感,該如何讓他們覺得那樣的行為不好呢?
樊成瑋:鄙視是一個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我在美國遇到過,因為不知道規(guī)則被人家指責,我才知道自己做錯。路怒是個社會現象,是大家共同造成的,如果他知道道路上有攝像頭,知道違規(guī)會被扣分,那他也就知道不該那么做了。我覺得這個并不是說明天就能改觀,社會需要慢慢形成好的氛圍。
劉麗華:網友們覺得深圳已經有良好的基礎了,深圳市民的文明素質在全國也屬前列,希望深圳能在汽車文明這塊有自己的探索。
武斌:好多人都是客居在深圳,現在老家的親戚朋友來到這里都會有感受,包括大巴司機、的士司機甚至是私家車,每個人都是深圳的窗口,咱們文明了,進入深圳的朋友也會因為咱們的帶動,讓深圳整個交通環(huán)境更加好起來。
論壇傳真
路怒是當今社會一個普遍現象,本期論壇走進福田區(qū)園嶺街道,嘉賓與市民網友共同探討如何防范路怒,促進文明出行。嘉賓認為,路怒具有雙向性,與不文明駕駛行為、心理壓力、不良情緒等因素息息相關,呼吁市民從我做起,采取舉報等正確方式對待造怒行為。
嘉賓指出,當前道路交通的法律并不完善,深圳的交通環(huán)境比如公交站臺設計、拉鏈式交替通行指引等也有不到位之處。嘉賓認為,交通問題終歸是法律問題,應完善法律、嚴格執(zhí)法打造良好的環(huán)境氛圍。
現場關注
最不守交規(guī)是大巴的士?
大巴:站臺不合理連續(xù)變道 的士:為趕時間忘打轉向燈
劉麗華:有很多網友覺得深圳最大的造怒群體是大巴車、的士車、泥頭車,現場有沒有大巴司機或者的士車師傅?
陳國欽:我是深圳巴士集團梅林車隊12路的司機。在這里我要解釋一下,大家覺得我們大巴車亂變線,但實際上像高峰期,在上步路經常要走最右邊的公交車道,但是往深南路要走最左邊的車道,有時候必須要連續(xù)變四五個車道。
劉麗華:你是說這其中有規(guī)劃設計的問題?
陳國欽:我們經常要從最右邊車道變到最左邊,跨四五個車道,就可能擠到別的車。有時候我們會伸手向其他司機打一聲招呼,那些車主也會讓一下,在這里還請大家諒解一下。
劉麗華:網友也談到深圳很多道路設計不是特別合理,也會讓車主“怒”起來。
武斌:希望大家發(fā)現一些路段設立不太合理的時候,及時反映上來,不管是反映到交警還是交委,我們都會及時作出處理,根據現行的路段、整個片區(qū)的路況進行合理的規(guī)劃。陳師傅,我建議你們在變道的時候也提前三秒鐘打燈,告知一下私家車。
劉麗華:陳師傅,如果您發(fā)現某個路段設計不合理,會給有關部門打電話提建議嗎?
陳國欽:目前還沒提過建議。
徐波:如果遇到公交站點設計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說站臺在右邊,但很靠近路口,車要左轉得越過好幾條線,對交通產生影響,這時候你可以向市交委提出來,交委可以對車站得位置進行調整。
武斌:現在雖然倡導公交優(yōu)先,但是我想告誡一下大巴司機,不要把公交優(yōu)先當成絕對性的自我優(yōu)先,大家應該相互禮讓。
劉麗華:現場有的士車師傅?網友對的士司機的意見也比較大,說觀察了十輛的士車,七八輛車都不打轉向燈,怎么看這個問題?
曾妙:我是鵬程出租車一名電動車司機。這個現象很普遍,畢竟坐的士的都是趕時間,希望大家諒解。其實不打燈這個只是有時,不是經常,有時候客人趕時間,說“快快快!”我們一急也就給忘了。
網友帖摘
我感覺最糟糕的是那些專業(yè)司機——的士司機、大巴司機,我的路怒大多是因為大巴車擠兌或者毫無來由的變道,自己心中蹭蹭蹭的,可是不敢惹啊,平常路上最不守交通規(guī)則的就是大巴了。——網友459
人在生活中都會有不如意或壓抑的時候,但要有合理的、正規(guī)的渠道去解決,特別是不能在駕車、出行時把自己的不愉快發(fā)泄在不文明的駕駛員身上去,要用正當的方式去解決,比如拍視頻向交警舉報。——網友623
“路怒族”不僅影響了市容市貌,也是誘發(fā)交通事故、影響交通安全的“罪魁禍首”。治理“路怒族”已迫在眉睫,應該將以駕駛交通工具為手段、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或妨害交通公共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量刑,增加“路怒”違法成本,這樣他們就不敢了。——網友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