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宣傳部(區文化體育局)關于印發《福田區扶持現代戲劇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1-05 00:00來源 : 福田區政府在線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屬各單位:
《福田區扶持現代戲劇發展暫行辦法》已經區政府六屆七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宣傳部(文體局)
2015年10月26日
福田區扶持現代戲劇發展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滿足福田區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發揮轄區專業劇場和總部企業聚集的優勢,打造福田現代戲劇功能區,根據《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及《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扶持福田現代戲劇發展,必須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堅持深圳本土原創與外來精品交流相結合,堅持政府扶持與社會運作相結合。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現代戲劇,是指區別于中國傳統戲曲的現代舞臺劇,主要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啞劇、詩劇、兒童劇、實驗劇等藝術形式。
第四條 福田區通過以下方式扶持現代戲劇發展:
(一)劇目展演分類資助;
(二)本土劇目創作資助;
(三)本土劇目交流資助;
(四)舉辦戲劇節的資助。
第五條 申請主體: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演出資質或者演出經紀資質的企業和社會團體,可以申請劇目展演分類資助;
(二)進行本土戲劇作品編創的,在福田登記注冊的企業和社會團體,可以申請本土劇目創作資助;
(三)本土劇目參加國內外重要戲劇交流展演的,可以申請本土劇目交流資助。
第二章 資助標準
第六條 在福田轄區劇場(主要是區屬劇場)展演的現代戲劇,經申請通過的,采取以下分類資助方式(每個劇目原則上只能申請以下一種資助方式):
(一)名人名家名劇展演,每場資助不超過3萬元,全年資助場次不超過100場;
(二)深圳本土原創實驗性戲劇和其它受邀的專題戲劇展演,每場資助不超過2萬元,全年資助不超過100場;
(三)現代都市小劇場話劇展演,每場資助不超過1萬元,全年資助場次不超過100場;
(四)特別突出的優秀劇目,每場資助超過3萬元的,應當通過專家評審來確定每場資助金額。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名人名家名劇”,是指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在本領域處于領軍地位的知名人士及其所主創的,廣受社會好評的劇目;“深圳本土原創實驗性戲劇”,是指孵化周期較長、創作難度較大、舞臺設置較為復雜的具有實驗性特點的音樂劇、舞蹈劇等先鋒戲劇作品。
第八條 對隸屬于福田區、在福田區注冊登記的,及代表福田區參加創作、展演、交流的本土原創劇團、劇社等團體以項目的形式進行扶持。
第九條 本土劇目的創作資助,由相關權利人根據《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另行申請,獲得評審通過的由專項資金進行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條 本土劇目的交流資助,由相關權利人根據《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另行申請,獲得評審通過的由專項資金進行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一條 對綜合性戲劇節的資助,分節目創作、宣傳活動、舞臺美術、燈光音響、勞務交通、場租版權等項目進行整體補助或分項補助,要求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內完成一定場次的演出及沙龍、論壇、講座等系列相關主題的交流活動,具有主題關聯性和延續性,形成集中的話題效應和社會效應。一般每年不超過1個。
第十二條 本辦法獲得資助的展演、創作、交流和戲劇節,應當采取低于市場票價的方式售票,第六條1-—4項展演的劇目,其低票價(100元以下)比例不低于40%,平均票價不超過200元。
第十三條 舉行或參加各類國際性戲劇活動及群眾性戲劇活動的申報主體,均可依照規定申請專項資金扶持。
第十四條 本土戲劇團體的資助,由相關權利人以其創作的符合條件的戲劇作品為申報對象,專項資金對其給予場租優惠、票價補助等支持,通過資助作品達到扶持本土戲劇團體發展的目的。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對獲得本辦法資助的項目,區屬文化場館應予以優先安排場地,并給予一定的收費優惠。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列相關資助,根據《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申請指南》進行申報。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福田區委宣傳部(區文體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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