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福田區阻止政策外生育的獎勵辦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11 00:00來源 :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福田區阻止政策外生育的獎勵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福田區阻止政策外生育的獎勵辦法
為有效阻止政策外生育,推進我區創建街道無政策外多孩出生、社區無政策外出生兩項活動的開展,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獎勵條件
(一)能及時發現管理責任范圍內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人員除外)中有超生意愿的政策外妊娠對象。
(二)能正確運用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方法,使政策外懷孕對象主動簽字同意施行終止妊娠手術。
(三)妊娠6個月以內安全實行終止妊娠手術的。
二、獎勵對象
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站直接參與依法管理,有效阻止政策外生育的有功人員。
三、獎勵標準
按照上述的獎勵條件,每成功阻止1例政策外生育,給予有功人員獎勵3000元。
四、獎勵經費
納入各街道辦事處年度計生專項經費預算。(2006年的獎勵經費由區財政預撥專項經費10萬元,不足部分由各街道辦事處從計生經費中墊付,年底報區計生局審核后,由區財政按實際獎勵金額給予撥付,并作次年專項經費預算參考依據。)
五、申報程序
(一)基層計生工作人員發現政策外妊娠對象后,立即報街道辦事處計生科。
(二)街道計生科初審后,對要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予以出具《政策外妊娠證明書》。
(三)對安全順利施行終止政策外妊娠手術的,憑以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和區計生局審批后,領取阻止政策外生育獎勵金。
1、《政策外妊娠證明書》;
2、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醫院終止妊娠手術證明;
3、《福田區阻止政策外生育獎勵審批表》。
六、附則
(一)本辦法由福田區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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