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系列解讀(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0-11 14:58來源 : 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退役軍人保障法》系列解讀(一)
退役軍人是指哪些人員?
答: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義務兵等人員。
(1)軍官。是被任命為排級以上職務或者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被授予相應軍銜的現役軍人。按照軍銜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將、中將、上將。其中,少尉、中尉、上尉稱為尉官,少校、中校、上校、大校稱為校官,少將、中將、上將稱為將官。
(2)軍士。是指現在的士官。士官是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或者從軍隊院校畢業的士官學員中任命,或者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授予相應軍銜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土官軍銜按照軍銜等級分為:高級士官(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中級士官(四級軍士長、上士)、初級士官(中士、下士)。士官軍銜中,下士為最低軍銜,一級軍士長為最高軍銜。
(3)義務兵。是指服義務兵役制的士兵。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晉升為上等兵。
轉載來源:蘇尼特左旗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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