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規模比較小,還需要申報水土保持方案嗎?哪些情況下生產建設項目不需要編報水土保持方案?
時間 : 2022-12-12 16:55來源 : 福田區水務局
答: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水土保持條例》第十三條 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生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水土保持技術規范和標準以及本條例的規定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一)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一萬立方米且征占地面積不足一公頃的;
(二)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坡地上開墾種植農作物,開墾面積一公頃以下的;
(三)無新增建設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養護等情形的;
(四)灘涂開發、圍海造地和碼頭建設未占用陸地且不在陸地上取土的;
(五)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
(六)在水土保持方案已經批準并依法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的 開發區、工業園區內,開辦生產建設項目的;
(七)其他依法免予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的。
分享到: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