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補正材料通知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2-11 14:26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補通字〔2026〕第69號
王明:
我局于2026年1月8日通過深圳市司法局轉來的方式收到你投訴廣東孔明律師事務所的材料。經審查,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處理的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三款、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我局補正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將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處理的辦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補正投訴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投訴辦理期限。
需補正的材料:
一、請提交你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你提交的投訴材料中,關于投訴事項描述不夠清晰,且關鍵佐證材料缺失,請對投訴廣東孔明律師事務所違反《律師法》及律師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事項進行梳理簡要列舉說明,并提交證據材料。
三、請提交你與廣東孔明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合同復印件、向該律所支付律師費的支付憑證。
四、你是否已就相同的事項向深圳市律師協會進行投訴,如有,請提供相關受理文書等材料。
五、其他能夠證明你投訴事項的證據材料。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2026年2月11日
聯系地址:福田區北環大道7008號通業大廈北座福田區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二樓(律師工作科)
聯系電話:0755-8382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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