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是勞動免責金牌?00后快遞小哥在福田法援律師幫助下成功討回血汗錢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9-26 16:00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送一單才掙一單,我從早忙到黑,憑什么不給我工資?”2024年的夏天,剛滿22歲的王某背著背包獨自來深打工,作為剛步入社會的“00后”,他從未想到,自己剛開始工作就遇到這種事。
在他最無助的時候,福田區法律援助處伸出援手,指派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金喜洋律師為他提供法律援助,最終通過調解圓滿化解這起欠薪糾紛。王某的維權之路,也成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依法維權的一個生動縮影。
辛苦送件卻遭欠薪,小哥維權陷困境
2024年7月,來自湖南的王某通過招聘平臺入職深圳某快遞公司,成為一名快遞員。公司未與他簽訂勞動合同,僅用一份“合作協議”作為替代,他每日從早8點工作至深夜。9月底,因公司存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社保及未足額支付工資等問題,王某提出離職,但公司拒絕支付剩余工資。無奈之下,王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等法定勞動報酬。
“那是我熬夜爬樓、冒雨派件、一次次被客戶催促才換來的血汗錢,他們怎么能說不付就不付?”回憶起當時的處境,王某至今仍難掩委屈。
法援律師及時出手,證據指導溫暖人心
2024年11月,在維權過程中屢屢碰壁的王某,向深圳市福田區法律援助處求助。該處經研判案情,指派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金喜洋律師承辦此案。金律師立即開展案情梳理,發現王某證據極為薄弱,僅能提供零星微信記錄和一張工資條,證明力明顯不足。更令人憂心的是,王某作為剛步入社會的青年,甚至誤以為“快遞行業不受勞動法保護”。金律師在提供專業法律支持的同時,也一直在安撫王某的情緒。

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證據收集難的特點,金律師精準指導王某系統補充三類關鍵證據:微信聊天、電子工資條、工作系統截圖等,以證明其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從事公司業務組成部分等事實。鑒于王某未持有《合作協議》,為強化法律依據,金律師協助其在舉證期限內依法增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的仲裁請求,為后續維權增加了關鍵籌碼。
強硬否認到接受和解,法律尊嚴終彰顯
在調解現場,公司態度強硬:“我們簽的是合作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關系!”
面對公司的辯解,金律師沒有絲毫退縮,擲地有聲地回應:“他用你們的系統、穿你們的工服、遵守你們的規章制度,這不是勞動關系是什么?”
在仲裁調解階段,金律師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協同仲裁員搭建溝通平臺。調解歷經三輪磋商:
首輪,公司以“合作協議”為由堅決否認勞動關系,調解陷入僵局;
次輪,金律師精準援引《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規定,結合補充證據有力論證勞動關系實質特征,指出所謂“合作協議”僅為形式,不能否定勞動關系的法律屬性,公司立場開始松動;
第三輪,金律師進一步聚焦法律風險,為公司詳盡分析敗訴可能面臨的各項法定賠償,包括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拖欠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并清晰測算累計金額將遠高于調解方案。
最終,在法律事實與風險預警的雙重作用下,公司放棄僥幸心理,終于同意與王某達成和解。目前,協議中約定的款項已全部履行完畢,王某已經成功拿回了屬于自己的工資。
典型意義深遠,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提供范本
這起案件,已不僅僅是王某個人的勝利。它清晰地向社會傳達了法律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強力支撐,所謂的“合作協議”,并不能成為企業規避法定責任的擋箭牌;只要存在事實上的用工,勞動關系就成立,勞動者的權益就必須受到保護。它也讓我們看到,法律援助不只是“打官司”,更是給予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實實在在的支持和溫暖。這是對企業應當依法用工的警示,也為靈活用工領域的維權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提供了重要范本與制度性啟示,凸顯法律援助在保障公平正義中的關鍵作用。

今年以來,福田區法律援助處持續開展新業態勞動者專項護航行動,通過聚焦關系勞動者切身權益問題,開展各類講座、線下咨詢等普法活動,不斷提升新業態群體的法治和維權意識,通過本案再次詮釋“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服務理念,以實際行動傳遞法治溫度,為“法治深圳”建設注入堅實力量。如您遇到勞動糾紛,需要法律咨詢或援助,可及時向深圳市福田區法律援助處尋求幫助。法律始終是勞動者最堅強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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