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調解員李麗芳:做群眾的“貼心人”——用真誠與智慧守護社區和諧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17 08:58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福田區大力推進基層調解隊伍建設,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員培養,為調解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專業培訓,從法律法規、心理學、溝通技巧等領域持續提升其專業素養與調解能力。一批又一批專業能力強、群眾認可度高的優秀人民調解員由此脫穎而出。他們扎根基層,憑借耐心、智慧與公正,積極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筑牢社區和諧穩定防線,在基層治理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社區工作連著千家萬戶,是離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作為福保街道明月社區專職調解員,李麗芳處理的糾紛類型繁多,涵蓋鄰里紛爭、家庭矛盾、勞資糾紛、租賃爭議、物業矛盾等各個方面。盡管這些糾紛看似瑣碎,但在她眼中,每一件都是關乎居民生活幸福的大事。12年來,她成功調解了1000余宗糾紛,守護了社區的和諧與安寧。

從“社區新人”成長為“調解能手”
2009年,大學畢業的李麗芳來到深圳市福田區福保街道明月社區工作,成為一名“社區新人”。2012年,善于溝通、熱情耐心接待群眾的李麗芳被選入社區調解崗位,開啟了人民調解員生涯。
“鄰里紛爭、家庭矛盾、勞資糾紛、租賃爭議、物業矛盾……社區糾紛看似瑣碎,但每一件都是關乎居民生活幸福的大事。正是通過認真調解各類社區糾紛,讓我得以在實踐中不斷成長。”為了做好調解工作,李麗芳不僅從日常實踐中積累經驗,還通過自學法律、參加培訓、與律師交流,逐漸成長為一名“調解能手”。
“調解不是簡單的‘和稀泥’,而是要有理有據、有備而來。”在李麗芳看來,調解成功的關鍵在于對案情的深入梳理。每次調解前,她都會與社區顧問律師充分溝通,提前準備好相關法條,并反復推演調解中可能出現的爭議點和解決方法,做到心中有數。事前細致入微的準備,讓她在調解中能夠游刃有余,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
對于情緒崩潰的當事人,用“同理心”安撫,讓他們感到被理解;對于法律知識欠缺的當事人,用“依法說理”疏導,做到有法可依;對于婚姻家庭糾紛,用“以情動人”勸導,讓親情化解矛盾……在李麗芳看來,“調解員就像是一把鑰匙,只有找到當事人的心鎖,才能打開他們的心結。”她在工作中總結出了一套“調解法則”,在調解不同糾紛時,她能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對癥下藥,同時以誠相待,耐心細致開展調解工作。
可視門鈴引發鄰里大戰
調解巧解隱私與安全之爭
可視門鈴、智能門鎖等智能安防設備已走入千家萬戶,但這類設備在便利生活的同時,卻容易將鄰居攝錄進去,進而引發鄰里紛爭。2024年,明月社區的兩家門對門的鄰居,就因可視門鈴鬧得不可開交。
唐先生為了自家安全,安裝了具備人臉識別功能的智能門鎖和可視門鈴,卻讓鄰居陳女士感到生活被“監視”。
“每天我一進一出,門鈴就自動亮起來錄像,連我幾點出門、幾點回家都一清二楚,好像一直被盯著。”陳女士氣憤地說,“門鎖正對我家門,一開門,連我家客廳都可能被拍進去。”
陳女士多次要求唐先生拆除設備或關閉功能,但唐先生態度堅決:“這是我的自由和權利。我的門鈴對著的是公共區域,而且不正臉對著門鎖和開關門短暫停留的情況下,智能門鎖根本拍不到人臉。”
雙方僵持不下,陳女士遂向社區調解委員會求助。李麗芳接手這宗糾紛后進行了現場勘查,發現門鈴的拍攝范圍確實覆蓋了陳女士的出入區域,且門鎖的語音提示頻繁觸發,對陳女士生活造成干擾。
“唐先生,雖然您主觀上無窺視鄰居的故意,但設備拍攝范圍覆蓋鄰居入戶及必經區域,確實對陳女士的隱私造成了侵擾。”在調解中,李麗芳耐心向唐先生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拍攝、窺視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李麗芳又動之以情,從維護鄰里和諧的角度耐心勸導雙方換位思考,尋求解決方案。唐先生逐漸意識到自身行為確實對鄰居造成了困擾,真誠地向陳女士表達了歉意,陳女士亦對唐先生出于家庭安全的考慮表示理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決定不拆除設備,調整為關閉相關功能。至此,這起鄰里糾紛圓滿解決。

居民超市摔傷索賠20萬
尋找“第三方案”成功化解僵局
2025年2月,明月社區的一家超市內,居民王女士因地面濕滑摔倒,后被診斷為右髕骨粉碎性骨折,后被評定為十級傷殘。王女士要求超市賠償她各項損失約20萬元,超市則以“已貼提示”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爭執不下。
“我們已經張貼了‘小心地滑’的提示,是她自己不小心才摔倒的,我們為什么要賠償?”超市負責人態度強硬。
“我摔得這么嚴重,超市怎么能一點責任都不負?”王女士情緒激動。
李麗芳接手該糾紛后調取監控錄像,發現地面確實存在濕滑問題,盡管超市貼了提示,但并未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超市負責人解釋:“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負責人表示超市經營困難,拿不出這么多錢賠償。
雙方互不讓步,調解一時陷入僵局。但李麗芳沒有放棄,“有時候,當事人只是需要哦一個臺階,或者一個新的視角。”正是這種“幫當事人多想一步”的思維,讓她成功調解了許多看似“無解”的糾紛。
李麗芳通過仔細詢問,了解到超市經營者購買了公眾責任險,但因不了解理賠規則,事發后未報保險。于是她迅速聯系保險公司介入調解,就責任承擔比例進行多輪協商后,最終界定超市承擔30%的責任,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
“李調解員,真是太感謝您了!”調解成功后,王女士握著李麗芳的手,眼中滿是感激。
12年成功調解千余件糾紛
用心守護社區和諧
“調解工作就是用一顆真誠的心,去傾聽、去理解、去協調。只要用心,再難的矛盾也能找到解決的辦法。”這句平實而溫暖的話,正是李麗芳對調解工作的真誠態度。
在調解工作中,她擅長溝通,用耐心傾聽化解矛盾;她飽含熱忱,將群眾的事放在心上。面對上下樓漏水糾紛,她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協調溝通,聯系維修,讓樓上樓下握手言和;面對鄰里噪音糾紛,她迅速到場,勸導協商,讓鄰里重歸寧靜;面對小區垃圾分類點設置爭議,她組織協調各部門和社區介入,實地考察,民主決策,為居民打造宜居環境……
在接待當事人時,李麗芳總會以真誠的態度傾聽,細致記錄當事人的訴求,并復述給他們聽,“這個細節會讓很多當事人感到被重視和尊重,讓他們更愿意敞開心扉,接受調解建議,從而使調解過程更加順利。”
正是這種“將心比心”的態度,讓李麗芳在調解工作中贏得群眾的信任,屢屢成功化解糾紛。12年來,她成功調解了1000余宗糾紛,其中重大疑難糾紛200余宗,挽回經濟損失超3000萬元;累計處理民意訴求工單2000余宗,其中2024年群眾滿意率達100%。同時,在她和廣大社區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明月社區先后被評為“廣東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及“深圳市法治宣傳教育三星級基地”。
“調解工作讓我品味人生百態,居民的信任令我感動,助人解困使我欣慰。我愿在這個平凡又有意義的崗位上繼續貢獻自己的力量,用青春書寫守護社區和諧的篇章!”與深圳千千萬萬基層調解員一樣,李麗芳用智慧化解矛盾,用溫情撫平裂痕,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人民調解員的光榮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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