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參與地方標準編制 開啟人民調解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18 15:10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近日,《人民調解員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管理規范》)深圳市地方標準編制正式啟動。據悉,該地方標準是由深圳市司法局、福田區司法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深圳市人民調解協會等單位共同起草編制,在市、區、街道、行業協會四位一體的合力推動下,推動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先行先試,為人民調解員職業化發展奠定基礎
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人民調解員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承擔者,肩負著化解矛盾、宣傳法治、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職責使命。但目前與人民調解員管理相關的國家標準尚未出臺,廣東省也未發布有關人民調解員統一的管理規定。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實施方案(2021—2025年)》有關工作任務,深圳市率先在人民調解地方標準制定上先行先試,為人民調解員職業化發展奠定基礎。
因地制宜,譜寫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圳實踐
地方標準的編制,是對地方特色與實際需求的深度回應。《管理規范》深圳地方標準的制定將以深圳市社會矛盾糾紛特點、人民調解工作現狀以及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實際情況為基礎,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導向、社會治理需求、深圳實際進行制定。《管理規范》將明確人民調解員的資格認證、執業許可、培訓要求、等級評定、收費標準等,強化司法行政系統、各調解組織對人民調解員的管理和支持,構建系統性、全面性的人民調解員管理體系,為調解員的評價、培訓、工作指導、績效評估等各個環節提供明確的指引和規范。

深化探索,為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貢獻福田力量
福田區在人民調解“福田模式”金字招牌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在全市率先發布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辦法、率先啟動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連續10年舉辦調解員技能競賽,著力打造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目前,福田區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144家,調解工作室46家,行政調解組織17家,商事調解組織5家,全區共有1801名專兼職調解員,37名調解員分別獲評福田區三級、四級人民調解員,2名調解員獲評深圳市二級人民調解員。近三年,全區各類調解組織累計化解矛盾糾紛超過5.6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6.5%,調解協議涉及金額約為8.05億元。

近年來,香蜜湖街道作為福田區基層調解典范,設立全市首個社區書記調解工作室,成立福田區首個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全方位、多層次構建矛盾糾紛化解體系。2023年10月,香蜜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截至目前,香蜜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37人,2024年以來共受理人民調解案件752件,調解成功729件,調解成功率達97%,調解協議涉及金額約為2939萬元。

福田區不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調解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深圳市司法局選取福田區及福田區香蜜湖街道作為《管理規范》地方標準編制單位,是對人民調解“福田模式”“福田經驗”的認可。福田區將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積累的經驗優勢,聯合街道和行業協會,認真組織實施地方標準編制工作。一方面,組織專業力量深入研究現有的人民調解員管理機制以及面臨的問題,為標準的編制提供詳實的一線數據和實踐經驗。另一方面,將在香蜜湖街道試點實施新的管理標準,不斷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每一個環節都能符合標準的設定。
《管理規范》深圳地方標準已通過標準主管部門立項。該標準的制定將為我市人民調解員的管理提供依據和標準,填補我市人民調解員職業化管理的空白,為全市人民調解員隊伍的規范化、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助力法治深圳、平安深圳建設,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貢獻力量。
(區司法局 譚靜 黃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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