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1-06 14:59來源 : 福田區蓮花街道辦事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更重申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近幾年來,蓮花街道積極響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建設“法治中國示范市”的號召,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群眾需求與社會問題為導向,以開展法治建設為契機,進一步夯實基層法治建設,確保轄區和諧穩定。
一、主要舉措
(一)落實四個保障,夯實法治建設工作基礎
1、組織保障。街道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從街道到各社區,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街道黨工委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對工作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判、處置。同時街道司法所定期到各社區指導檢查工作開展,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2、制度保障。創新建立《蓮花街道社區法律顧問助理制度》,健全《蓮花街道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規范社區法律顧問的職責范圍和服務模式,明確每周要有律師坐班,每月不少于8小時現場與非現場服務,每季度要有法治講座,每年重要節點要有大型法治宣傳。建立工作臺賬制度,通過定期檢查各社區工作檔案進行監督。
3、經費保障。設立專項經費,將社區法律顧問補貼、人民調解和法治宣傳經費等納入街道財政預算。社區下撥經費推動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開展,確保各社區法治宣傳有資料、法治培訓有教材、律師坐班有補貼。落實上級“一案一補”方案,激勵顧問律師積極參與社區調解,提高工作積極性。
4、專業保障。除上級組織培訓,我街道同時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著力提升社區法律顧問、社區專職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召開經驗交流會,組織優秀社區分享經驗,交流心得,確保全街道法治建設工作的穩步推進。
(二)完善工作體系,深入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
1、完善責任體系。一是黨政主要負責人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度進一步完善,對法治建設工作親自部署、親自督查、經常過問、帶頭抓好落實;二是建立健全普法責任清單,推進轄區法治建設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各部門根據業務范圍,明確普法任務、宣傳內容,與普通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檢查、同步落實,三是強化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使普法受體向普法供體轉變,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教育公民、法人,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引導各單位、廣大市民積極自覺參與城市管理,打造精致市容,為沿街商鋪、門店從市容環境秩序方面創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2、完善普法體系。一是以空間為依托推動轄區法治文化建設,目前,蓮花街道共有1個國家級法治社區、2個法治文化主題公園、2個法治教育實踐基地、13個公共法律服務點,街道已啟動整合資源,由點及面打造蓮花法治文化片區,通過空間結構塑造,有助于實現城市基層社會中營造崇尚公平正義、法治權威的文化氛圍;二是以網絡為平臺有效回應民眾法律需求,運用網絡平臺使服務便捷化、精準化與標準化的優勢,擴大普法受眾面,進一步將社會法律服務范圍擴大,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社群化精準服務,迎合大眾法律需求,通過街道“幸福蓮線”社群服務平臺,由居民提問、律師解答的“點對點”方式,使居民形成遇事找法思維,采用線下線上的方式并行,使一場普法活動從最多受眾千余人達到受眾萬余人,基本實現依靠網絡平臺擴寬推廣渠道。
3、完善服務體系。一是聚焦干部法治思維養成,建立并完善日常學法機制和黨員干部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定期舉行法治講座,普及法律知識,實現今年學法考試參考率100%,優秀率100%,著力提高我街道公職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科學決策能力;二是聚焦精準普法宣傳,針對不同群體,需要了解的法律條文不同,配合近期法律熱點予以釋法,今年,街道根據上級下發的“民法典”宣傳方案,針對普通居民、轄區企業、學校師生三個類別開展普法講座,從不同角度解釋民法典給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活動帶來的改變,做到精準普法;三是落實“一社區一法律顧問”機制,街道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社區法律顧問合同》,由律師事務所向各社區指派律師,為社區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宣傳、法律援助、法律調解等專業服務,使群眾不出社區便能享受全面的法律服務。今年以來,社區法律顧問共參與調解51起,累計提供法律咨詢服務600余次,開展法律知識講座16次。
(三)優化政府職能,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1、堅持發揮黨建引領。一是進一步健全黨領導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三位一體”協同治理機制,以黨建引領物業管理,提升業委會治理水平,深化物業服務考評工作,不斷提升物業管理水平;二是以臨時黨支部為依托,疫情期間,社區黨委加強宣傳、引導作用,設立防疫臨時黨支部,為轄區居家觀察、生活困難的家庭開展服務,為轄區企業設置可操作性的復工復產規范,實現復工復產與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取得階段性進展;三是以社區黨委為指引,深化“一社區一法官、檢察官、法律顧問”以案釋法機制,搭建“兩代表一委員”接訪平臺,形成長效機制。
2、堅持居民參與議事。一是建立智慧陽光議事廳,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積極調動社區居民的主動性、創造性,形成“人人參與、人人負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保持社區居民對社區事務的良性參與,如彩虹社區率先建立智慧陽光議事廳,提升社區事務透明度,簽訂議事公約,實現網上提事、議事、決事、監事四位一體,實現居民在陽光下依法自治;二是搭建有律師參與的議事平臺,街道16個社區居委會均成立了居民議事會,由社區居委會、轄區單位以及居民代表等15名成員組成,引導社區居民遇事民主協商、依法維權,議事會成員中至少有一名律師,負責提供法律咨詢和對議事內容進行審核,確保議事會在法律框架下開展,使基層民主決策不偏離法律方向。今年共召開居民議事會48次,形成決議61個。
3、堅持多元主體共治。一是擴寬社會主體參與度,主動與深大法學院共研基層法治課題,從理論角度探索蓮花法治建設經驗和發展,做到高校助力基層法治建設,形成“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氛圍,主動與轄區律所合作,引入合同審查、物業管理、勞資糾紛、執法審查等7個律師團隊,為街道工作提供參考性意見;二是廣納社會治理類項目,蓮花街道大力整合轄區心理資源,加快推進社區心理服務室建設,構建心理防控體制,引入心理健康服務中心、設立“心法”“心語”“心暉”“心訪”“心理熱線”五個心理健康工作室,目前街道已在4個社區建立心理咨詢室,均配備兩名專職人員,開展六場線上線下活動,幫助居民疏導化解矛盾,排解心理困擾,預防心理疾病發生,防范社會事件升級,降低社會風險。
(四)推行多元化解,助力“楓橋經驗”落地扎根
1、抓糾紛化解平臺建立。一是建立訴訪分離機制,設立訪前法律工作室,依法開展信訪件前端甄別、分流、引導,推動群眾依法維權,有效扭轉“信訪不信法”觀念,2017年至今引導到司法機關解決的案件237宗,疏導成功率100%;二是推進“信訪+心訪雙室融合”,不斷優化訪前法律工作室和心訪工作室,將“法治信訪”與“溫情信訪”相結合,著力破解信訪難題,化解信訪矛盾,精準開展前端甄別、分流和引導,減少了積案。今年以來,街道已為342宗案件提供了法律服務,116宗引導法律途徑解決,調解成功58件勞資糾紛,追回款項1600萬元。三是搭建聯動糾紛化解平臺,全力推動重大項目、重點事件矛盾糾紛化解多部門聯動機制,與政法、公安、金融局等部門密切溝通,搭建現場指揮部和接訪平臺,有力保障轄區穩定。
2、抓調解“模式”引入。一是對風險隱患提前介入,按照“預防在先、發現在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的原則,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矛盾糾紛排查和反饋糾錯機制等,對重大項目提前介入,做到源頭治理,做好相關的溝通解釋工作;二是引入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設立住房領域、勞資糾紛2個專業性調解委員會,在行業性專業性調解機制方面不斷完善,采取專職律師坐班的方式,使糾紛調解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三是引入分級調解模式,促進調解制度化、規范化,將遠程司法確認深入延伸至社區,依托法律程序使群眾的合法合理訴求達到滿足,即“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
3、抓涉疫糾紛化解。隨著疫情防控形勢變化,主動開展涉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延伸12345電話平臺、街道投訴舉報電話及社區摸排等渠道,主動摸排轄區涉疫矛盾糾紛,近期排查出涉疫矛盾糾紛20余項,并著手主動介入,抓早抓小化解;二是建立法律服務流動服務點進小區,組建“戰疫有法”律師方陣,進樓宇,提前梳理適用法律法規,現場設點提供“一對一”精準法律服務,現已組織專場4次,座談會8 場,咨詢246人次,調解勞資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工傷賠償等矛盾糾紛20 余起,累計提供法援服務413小時。
二、存在問題及形勢研判
(一)事中、事后監管仍不完善。項目前期雖經街道司法所進行合法性審查,但項目開始實施后,缺乏必要的程序進行法律事中、事后監督,部門之間法律顧問缺乏統一有效協調,溝通不夠,未形成統一標準的數據共享機制,容易導致工作的整體推進出現偏差。
(二)社會力量參與法治力度不足。要形成規則意識和法治意識與公民血液的深融,有賴于各種社會主體和力量的共同參與、調整優化、協同補益,需要注重發揮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律師等主體作用。而街道轄區的社會組織未發揮義務義工角色,沒有形成合力的法治力量,社會資源力量未形成合力,法治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2021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計劃
(一)繼續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一是發揮社區黨委作用,由社區統籌收集轄區內最需要的法律服務,設置不同主題的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點,以需求為切入點,引導群眾形成遇事找法、自覺守法的法律思維;二是動員轄區優秀企業,利用轄區律所、企業較為集中的優勢,牢牢把握黨建引領的原則,繼續擴展社會參與度,形成一支強有力的黨員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
(二)持續加強法治隊伍建設。一是堅持學習培訓制度,面向街道具有執法權限的執法人員和從業人員有計劃、有針對性的組織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集中學習;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設立街道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工作實際,有針對性的制定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標、法治宣傳教育計劃和培訓內容,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并階段性將完成情況、工作成效上報至領導小組。
(三)全面整合法律顧問資源。進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救濟為輔”的法律風險化解機制,完善合法性審查工作,切實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整合社區法律顧問資源,不斷提升法律顧問參與基層決策和行政管理事務的廣度和深度。
蓮花街道辦事處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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