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9-17 18:05來源 : 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背景
為落實《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規范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實現我市制造業產品和服務質量與品牌“雙提升”政策目標,助力深圳質量強國標桿城市建設,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二、政策依據
《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
三、主要思路
(一)規制有據:力求《操作規程》所擬各項規定,都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規章,做到依法循章規制;
(二)刀刃向內:溯宗歸源、秉承初衷,《操作規程》所列各項規制,均旨在規范約束行政人組織實施“項目資助計劃”的行政行為;
(三)嚴謹周密:著力構建“項目資助計劃”的組織實施,從資助項目受理到下達計劃全過程的環環相扣、無縫鏈接的閉環式管理體系;
(四)職責明確:明確行政人凡組織實施“項目資助計劃”,所應履行的相關職責,以及在審核審批工作應承擔的“審什么、怎么審”的責任;
(五)程序規范:明確行政人凡組織實施“項目資助計劃”,所必須遵循的審核審批流程,以及在相關審核審批流程中“干什么、怎么干”的規制;
(六)質效并重:建立可“客觀判定、量化評判”資助項目的資助條件與審核方式,保證資助項目質量,力避人為因素影響,保障政策目標實現與財產專項資金安全。
四、常見問題解答
(一)什么是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扶持計劃?
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扶持計劃(以下簡稱“扶持計劃”),是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落實《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有關促進質量品牌“雙提升”措施,專項設立納入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安排、對我市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的,符合操作規程規定條件的質量品牌雙提升項目,予以專項資金資助的制度性專項計劃。
(二)扶持計劃資助哪幾種類別的項目?
扶持計劃根據資助項目實施主體的不同,主要資助由企業實施的“企業質量品牌提升項目”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的“質量品牌公共服務提升項目”兩種類別的項目。
(三)企業質量品牌提升項目的支持重點是什么?
1.由企業實施的,以提升制造業產品(服務)質量為核心內容、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發揮強基礎、管長遠作用的各類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質量發展規劃、先進質量管理制度與標準導入、質量技術標準與工具研發和創新、非強制性質量認證與配套檢測驗證、專業化質量檢測軟硬件設施建設、質量管理數據庫和人才隊伍建設等項目;
2.由企業實施的,以提升制造業產品(服務)品牌影響力為核心內容、對企業品牌管理體系建設發揮強基礎、管長遠作用的各類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以質量為基礎的品牌發展戰略規劃、品牌設計與診斷評價、品牌宣傳策劃與制作發布、品牌線下連鎖與線上網店等營銷渠道建設、品牌管理與維護,以及品牌數據庫和專業化團隊建設等項目;
項目的建設內容,可以是以質量或品牌分類的專項建設,也可以是質量和品牌融合一體的系統性建設。
(四)質量品牌公共服務項目的支持重點是什么?
由行業協會、民營非企業等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的,以促進深圳制造業產品(服務)質量和品牌提升為核心內容、對行業(區域)質量品牌體系建設發揮“強基礎、管長遠”作用的各類非營利性公共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行業(區域)技術與質量標準建設、專業化質量檢測軟硬件設施建設、質量與品牌數據庫建設、品牌發展規劃與培育、產品(服務)質量與品牌評價、高端論壇和專業會展、質量品牌促進活動、先進標準宣貫與輔導、經驗交流、人才培訓、國際合作等項目;
不包括第三方服務機構為單一企業提供的商業化營利性質量品牌提升項目。
(五)項目建設中的哪些費用能夠納入資助范圍?
1.為實現質量品牌雙提升而實際發生的研究咨詢、診斷評價、策劃設計、培訓輔導、知識產權、專業化質量檢測軟硬件設施投資(改造)與安裝校準、質量技術研發、非強制性質量檢測認證及檢測樣品損耗、宣傳展示和營銷推廣等費用;
2.第三方服務機構為實施高端論壇、專業會展、質量品牌促進活動、標準宣貫與輔導、質量與品牌評價、經驗交流、人才培訓、國際合作等資助項目實際發生的活動場地與必要設施租賃、特裝搭建等費用;
3.餐飲、差旅、住宿、辦公用品、空調、模特、代言、禮品、禮儀、安保、房租、水電、人員工資等費用不納入資助范圍。
(六)項目的資助標準是什么?
按不超過項目符合資助費用范圍的總費用的30%比例,給予最高限額500萬元的資助。
(七)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1.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是在深圳市轄區(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的企業,或第三方服務機構(財政全額核撥單位除外);
2.項目實施單位成立運行三年以上(公司分立除外),建立了規范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會計等管理制度;
3.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營業收入等生產經營指標數據,沒有超出經市統計部門認定的正常誤差范圍;
4.項目實施單位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
5.資助項目符合資助類別,且富于專業化和具有完整的獨立性與系統性;項目實施單位可以在當年度同時申請兩個以上的資助項目,但不得將本屬同一資助項目刻意分拆、虛假包裝成兩個資助項目,其建設內容、實施費用、時間與地點不得存在雷同與重復情形;
6.資助項目實施的起止時間符合《申報指南》對資助項目實施時限的規定,且已實施完畢,建設費用也已支付完畢;
7.資助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項目費用,再次重復納為本操作規程所列資助項目費用的行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項目,以及企業獲得其他部門獎勵的除外;
8.資助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9.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申報項目的專項條件是什么?
1.企業質量品牌提升類項目的專項條件:
(1)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范圍的總建設費用不少于200萬元;
(2)項目實施完畢至《申報指南》發布之日止至少滿365天;
(3)項目實施后,實施單位的產品或服務質量合格率有實質性提升;在市質監主管部門日常與專項產品(服務)質量抽檢工作中無嚴重違法違規問題,在市消費者委員會無認定為有效質量(服務)投訴的案件;
(4)項目實施單位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但獲得市級以上“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除外;
(5)項目實施單位的產品已獲得依國家規定的強制性產品認證;企業質量管理已獲得對應行業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含ISO9000簇、ISO20000、ISO27001或CMMI認證、ITSS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6)項目實施單位至少擁有一個依法注冊且自主經營的制造業產品或服務類商標;商標在國外注冊的,應在國內商標注冊機構注冊,獲得商標國內專用權。其中,注冊商標在商標分類中屬實物類產品商標的,視同為制造業產品商標;屬非實物類產品(即服務類)商標的,僅限于信息化領域的軟件產品或服務類商標,且項目實施單位應已獲得信息化服務相關資質;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服務的,應具有ICP經營許可或ISP運營資質;
2.質量品牌公共服務提升類項目的專項條件:
(1)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范圍的總建設費用不少于100萬元;
(2)項目為質量與品牌評價、標準宣貫與輔導、人才培訓、經驗交流、國際合作,以及舉辦高端論壇、專業會展和質量品牌促進等活動類項目的,項目實施單位應在確定實施該資助項目決定后的3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備。提交《深圳市舉辦質量品牌提升資助項目報備表》和資助項目實施方案;
(3)資助項目為舉辦高端論壇和專業會展項目的,應以質量與品牌建設為主題,且具有一定的國際化程度與社會影響力。其中:
舉辦高端論壇項目的活動場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參加高端論壇的人員不少于300人,且國際人士不低于10%,來自國別不低于3個;主講嘉賓至少有2位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或具有高級職稱的業內專家、行業領軍企業管理者等;市內外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對活動參與宣傳報道;
舉辦專業展覽的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參展企業不少于200家,且境外參展企業數量不低于10%;市內外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對活動參與宣傳報道;
(4)項目實施單位應按相關法規規定,獲得所組織實施資助項目相對應的資質資格;行業協會還應獲得深圳市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核準資質。
(九)企業如何申報項目資助?
項目實施單位根據《申報指南》的要求,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寫申報材料、提交《資助項目申請書》以及相關審核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提交材料進行在線預審,預審通過后項目單位應在線打印《資助項目申請書》等相關紙質審核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辦事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對紙質審核材料作齊全性驗收,符合齊全性規定的予以受理。
(十)企業如何知曉申報項目獲得資助的信息?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擬資助的項目在官網向全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實施單位、資助項目名稱和擬資助金額。公示期間,任何單位與個人對項目扶持計劃存在異議的,均可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提出異議問題的資助項目展開復審與調查核實,作出復審與調查核實的終審意見,并反饋給提出異議的單位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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