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31 14:47來源 : 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化發展,構建規模領先、創新驅動的產業生態體系,培育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持續引領產業高端化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全球高端人工智能終端生態的集聚區。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區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31日
深圳市福田區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化發展,構建規模領先、創新驅動的產業生態體系,培育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持續引領產業高端化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全球高端人工智能終端生態的集聚區。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深工信規〔2024〕6號)、《深圳市加快推進人工智能終端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5—2026年)》(深工信〔2025〕42號)、《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鋒城市行動計劃(2025—2026年)》(深工信〔2025〕4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措施。
一、強化基礎創新能力建設
(一)強化核心技術攻關能力。鼓勵企事業單位(機構)圍繞智能終端產業前沿技術進行技術攻關,重點突破智能終端芯片、通訊模組、傳感器等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大模型等領域研發與生產,對承擔智能終端領域重大專項任務的企事業單位(機構),依條件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二)推動行業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智能終端企事業單位(機構)聚焦5G/6G通信模組、智能終端芯片設計、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領域,重點研制通信協議、終端安全、人機交互等基礎共性標準。對主導或參與制定智能終端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起草企事業單位(機構),單個標準依條件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每家企事業單位(機構)每年累計最高支持100萬元。
(三)優化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加強智能終端全產業鏈共性技術服務能力建設,促進第三方企事業單位(機構)建設檢測認證、技術驗證、標準制定、成果轉化等公共平臺。對在區內建設的智能終端公共服務平臺,依條件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二、推動應用轉化與產品創新
(四)健全質量檢測認證體系。推動智能終端企事業單位(機構)提升整機產品檢測認證水平,促進智能終端企事業單位(機構)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對智能終端企事業單位(機構)開展產品認證、檢測等服務,依條件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支持。
(五)打造智能硬件創新標桿。支持智能終端、“三全智能”(全身、全車、全屋)等應用大模型技術的智能硬件產品研發推廣。對銷售量達到一定規模的產品,依條件給予每家企業最高100萬元支持。
(六)促進重點領域首臺突破。支持智能終端企業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鼓勵企業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對被納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企業,每項產品依條件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支持,單個企業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七)培育新品市場先發優勢。鼓勵國內外品牌來福田舉辦首發。對在福田區舉辦國內外品牌新品發布活動的企業(機構),根據綜合量化評分結果,給予最高100萬元/場次的獎勵,給予同一企業(機構)全年累計獎勵總額最高300萬元。
三、深化產業集群生態培育
(八)拓寬產業空間供給渠道。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可申請入駐福田區創新型產業用房,依條件給予相應優惠。具體依據《福田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實施。
(九)強化高端產業人才支撐。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及相關個人,可申請福田區英才薈人才支持項目。具體依據福田英才薈政策實施。
四、附則
(一)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條件,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智能終端企事業單位(機構)及相關產業配套企事業單位(機構)等。在福田區產業協作地區開展區域協同的項目,可參照執行本政策條款。
(二)本措施采取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的流程,在每年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支持。若該項目審核支持金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則實際支持金額按比例下調。
(三)本措施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實施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調整,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上位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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