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央2025年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種豬生產性能測定項目)申報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6-24 15:18來源 : 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一、補助對象、標準和方式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5年農業產業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5〕13號)《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3〕11號文件附件3)《關于做好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的通知》(農種畜函〔2023〕1號)《深圳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5年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的通知》(深財工貿〔2025〕40號),補助對象為承擔2025年度種豬生產性能測定項目任務單位,要求在深圳市登記注冊并擁有農業農村部評審認定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的企業,工作任務為完成本年度不少于6000頭種豬生產性能測定,補助標準為200元/頭,補助金額據實結算,資金總額不超過120萬元,本項目資助采取事后資助方式,資金使用按合同管理類資助項目執行。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申報單位請于2025年7月4日前,將申報材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遞交至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區委、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2419室,聯系電話:82918333—2430。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商事登記證明資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3.農業農村部評審認定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審批程序
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對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將申報單位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由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與申報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明確項目驗收要求和完成時限。
五、評審及驗收程序
承擔種豬生產性能測定項目任務單位完成任務后,將2025年度種豬生產性能測定任務完成報告報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組織不少于5名(單數)專家組成專家評審組,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評審可參考全國種豬遺傳評估信息平臺數據,驗收結果報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備案。
六、監督管理
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以及存在其他違反《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3〕11號)規定行為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深圳市福田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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