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辦案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09 00:00來源 : 福田區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區資產經營公司:
《深圳市福田區辦案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深圳市福田區辦案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區辦案經費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資金的??顚S?,根據有關政策,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案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辦案經費的含義和使用范圍
辦案經費是指為辦理案件所需的費用,具體包括:
?。ㄒ唬?偵緝調查費,包括偵破、調研、審理案件的差旅費、郵電費、現場勘查費、辦案專業會議費;
?。ǘ?辦案專用車、船的燃料費和修理費;
?。ㄈ?罰沒或扣留物資的運輸費和倉儲費;
?。ㄋ模?案件告發人接待費、獎勵費和協助破案單位的獎勵費;
?。ㄎ澹?其它辦案開支,包括辦案宣傳費、資料印刷費和技術鑒定費,以及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辦案費用等;
?。?辦案人員獎勵經費及慰問周邊單位經費。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所指辦案經費管理的單位是指業務經費沒有列入我區部門預算,而其執法產生的罰沒收入和反走私收入上繳我區財政的單位。主要指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福田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福田分局、市運輸局機動車服務市場管理分局、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地政和監察分局、市煙草專賣局福田分局等,以及由區委政法委打擊走私工作辦公室(下稱打私辦)組織聯合辦案的轄區有關單位。
第四條 納入我區部門預算單位辦案經費的管理
列入我區部門預算的單位,其辦案經費的申請、審核、使用、管理和監督等按福財(1998)24號《福田區財政預算撥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 辦案經費的安排
財政部門根據上述單位年度罰沒和反走私工作情況安排辦案經費,把辦案經費列入年度預算支出計劃。
第六條 辦案經費的申請程序
由各執法單位自行組織打擊違法經濟行為產生的罰沒收入,或由打私辦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打擊走私行動產生的罰沒收入,已經上繳國庫的,可以由各執法單位和打私辦向區政府提出撥付辦案經費的申請,申請可定期或不定期,但一般不能跨年度申請。
有關執法單位申請報告經分管區領導同意后,向區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報告需詳細列明經費使用范圍,并送區委區政府辦公室登記,交由財政部門審核。
第七條 辦案經費的審核
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提出的業務內容、開支項目和辦案量進行審核。辦案量是指當期入庫的罰沒款(含物資變賣)收入數,按照辦案量計算的辦案經費,原則上控制在執法單位罰沒款入庫數的50%以內。
第八條 辦案經費的審批程序
財政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后,報分管財政的副區長審批。
第九條 辦案經費的使用和核算
辦案單位對區財政撥入的辦案經費須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范圍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開支和人員工資,嚴禁用于發放獎金和個人福利。辦案經費須單獨核算,并按相關業務設置明細核算,并每半年向區政府報告辦案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 辦案經費的監督檢查
區財政部門將不定期對執法單位的辦案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辦案經費專款專用。辦案經費的使用還要接受審計和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主題詞:財政 辦案經費 管理辦法 通知
抄送:區有關領導、有關單位。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文科
2005年4月14日印發
?。ü灿?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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