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福保街道辦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30 00:00來源 : 福田區福保街道辦事處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本單位主要職能是:1.貫徹執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方針政策,結合本街道實際,制訂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措施;2.負責轄區安全生產宣傳、監管、執法工作;3.負責加強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指導和支持社區居委會開展自我管理,反映居民的意見和建議;4.負責本街道的城區管理,負責轄區內環保、綠化、愛衛、“三防”、排洪、排污等其它城市管理工作;5.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做好各項計劃生育工作;6.負責轄區內綜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信訪、出租屋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7.負責轄區內優撫安置、社會救濟、初級保健、勞動保障、殘疾人就業等各項社區服務工作,協調解決有關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方面的問題;8.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社區群眾性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事業;9.參與新建、改建居住區的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項目的驗收工作,協助開展城中村(舊村)改造,協助對公共建筑、市政配套措施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10.優化投資環境,做好為企業服務及統計工作,規范、監管集體經濟企業,促進轄區經濟發展;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本單位內設機構5科1室和執法隊、司法所;本單位下屬事業單位社區服務中心(出租屋綜管所)設有勞動保障所、安監站、計生站、統計站、文化站;下轄5個社區工作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單位編制內實有73人,雇員實有人數 6人,協管員實有人數250人,離退休人員2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4年,圍繞建設一流國際化中心城區的目標,福保街道著力改革創新,率先探索“智慧街道”信息化工作平臺建設及街道服務管理創新,使居民辦事便捷化、社區服務個性化、社會管理精細化;傾力民生,進一步推進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工程,以“民生微實事”為契機,發動轄區居民、物業管理處等多元主體參與項目提議,充分征集有關“民生微實事”項目的建議和提案;創新社區服務管理,引入樞紐型社會組織進駐益田社區服務中心,為社區提供集約化、社會化、市場化的專業社區服務,真正實現政府公共服務設施效能的最大化和社會服務覆蓋范圍的最廣化;開展了走訪慰問幫扶特殊關愛群體活動,廣泛傾聽殘疾人群體的心聲,并以12月3日的“國際殘疾人日”為契機,聯合區殘聯共同打造“六大主題”嘉年華活動,全景展示殘疾人群體的精神風貌;成立“紅棉婦兒服務中心”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組織轄區婦女兒童代表、相關組織機構、熱心人士參與到轄區婦女兒童事業中,發揮婦聯組織的動員、引導、組織、凝聚作用;籌劃英語角“市民講外語”、油畫寫生、街舞比賽、五四青年拓展、六一懷舊兒童節等多樣化活動,為轄區的中外居民提供特色文化盛宴;開展單身青年交友聯誼活動,為眾多優秀單身青年提供邂逅知音的機會;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大力開展各個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把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安全生產等工作納入常態化、全覆蓋綜合管理,確保轄區環境的優美整潔、安全有序,打造宜居、宜業城區。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4年,我單位全年收入決算12057.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054.62萬元(含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142.46萬元),占總收入75.1%;其他收入2158.21萬元,占總收入17.9%;上年結轉和結余845.06萬元,占總收入7%。
三、支出決算說明
我單位2014年決算總支出11024.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8968.10萬元。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1302.99萬元,占全年財政撥款支出1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68.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4.71萬元;項目支出決算7665.11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85%,主要支出項目有: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61萬元,該項用于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1.42萬元,該項用于文化與體育事務,包括體育事務、文化事務、文化站業務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發發支出547.73萬元,該項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50.13萬元,該項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事務,包括計生基礎工作、計生協會、計生宣傳教育、人口管理、計生網絡平臺、計生雜項。
5.城鄉社區事務支出6594.80萬元,該項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設施支出。
6.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267.43萬元,該項用于安全生產監管支出; 反映轄區安全隱患整治、宣傳、系統學習培訓,地質災害整治、安全社區創建等安全生產監督及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30.87萬元,比2013年“三公”經費139.60萬元減少108.73萬元,減少78%。減少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嚴控“三公”經費開支;二是2014年6月公務車車改后我辦車輛減少24輛,保留11輛公務車。全年沒有購置公務車。
其中:因公出國出境費決算為2.53萬元,占總經費8.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8.34萬元,占總經費91.8%.具體情況如下:
1.2014年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53萬元,較2013年0.9萬元增加1.63萬元。增加原因是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區統一安排本單位2個部門出境團組1個、共2人次。開支內容包括: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2.53萬元,主要用于僑務及婦聯赴臺灣進行業務交流學習考察。
2.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8.34萬元,均為運行維護支出,較2013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7.49萬元減少109.15萬元。減少原因是2014年1-5月公務用車保有量35輛,2014年6月公務用車改革后保留公務用車11輛,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28.34萬元。2014年無更新購置車輛。
3.2014年公務接待費預算2.15萬元。2014年公務接待決算0元,較2013年無增減。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根據我市、區嚴控“三公”經費支出有關要求,無符合公務接待要求的開支,因此2014年無公務接待費開支。
五、收支科目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核撥給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2、其他收入:指當年未列入部門預算從其他部門撥入的經費。
3、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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